一、由学院推荐就业实习单位的学生
1、下厂前,由课程所在专业系负责将学生所学课程的学习指导书和考 核大纲等教学要求下发给每个学生;
2、学生以自学为主,采取边实习边学习的方式继续完成所学课程的学 习;
3、任课教师将自己的电子邮箱、QQ 号等留给学生,以方便学生采取网 上答疑;
4、期末考试(含本学期重修课考试)视具体情况可采取派老师到工厂 监考或寄试卷到工厂有工厂相关部门组织考试等方式进行;
5、参与就业实习的学生按要求还没取得英语、计算机、技能等级证书 的,注意相关的考证时间,及时报名、参加考试。
二、自找就业单位,需提前就业的学生
1、按一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(见就业处制定的规定);
2、学习、辅导、答疑、等级证书等按学院推荐就业实习单位的学生前 3 条的方式解决;
3、原则上必须回校参加期末考试。
三、几点要求
1、学生本学期所开设的实训、课程设计成绩原则上以本学期结束前交 专业系一份技术实习报告代替;
2、有实验的课程未能完成实验的原则上以本学期结束前提交该课程任 课教师与该实验相关的学习性报告代替;
3、考查课未能参加考核的单元原则上以本学期结束前提交该课程任课 教师与该单元相关的学习性报告代替;
4、“教学做一体化”课程未能参加考核的单元原则上以本学期结束前 提交该课程任课教师与该单元相关的学习性报告代替;
5、劳动教育课程由学生本人在离校前向劳育教师备案,成绩按免修处 理;
6、学生应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实习的矛盾,克服困难,按质按量完成学 业;
7、学生应主动地、经常地与专业系联系,并留下联系方式。
